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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发布时间:2023-3-17 7:2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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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市满足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要求的相关条件,且业务主管单位为南昌市红十字会的社会培训机构共两家:
南昌市红十字雄鹰救援队
南昌市红十字应急救护促进中心
特此通告。
南昌市红十字雄鹰救援队
南昌市红十字应急救护促进中心
特此通告。
南昌市红十字会
2023年3月17日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