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决策公告

通告

发布时间:2023-3-17 7:24:18 来源: 点击量:
 
       根据《江西省红十字应急救护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我市满足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要求的相关条件,且业务主管单位为南昌市红十字会的社会培训机构共两家:
     南昌市红十字雄鹰救援队
     南昌市红十字应急救护促进中心
     特此通告。

 
 
 
 
南昌市红十字会
2023年3月17日
 
南昌市红十字会版权所有 赣ICP备14006010号
2007-2013 www.jxncredcross.org.cn All Right Reserved
南昌市红十字会官方微博
南昌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
南昌市红十字会官方抖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