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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红十字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9-28 9:39:00 来源: 点击量: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红十字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开展救援、救灾的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在战争、武装冲突和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2)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3)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4)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5)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6)宣传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的基本原则和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
(7)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人道主义服务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 1个,南昌市红十字会,内设办公室、赈济服务处、组织宣传处3个处室。2019年年末编制人数10人,其中;参公编制10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063.9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435.45万元,较2018年减少了624.72万元,下降58.93%;本年收入合计628.5万元,较2018年增加了168万元,增长了36.48%,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在建工程南昌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拨款。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33.67万元占53.09%,上级补助收入145.54万元,占23.16%,其他收入149.29万元,占23.7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总计1063.9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679.27万元,较2018年减少403.19万元,下降37.25%,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及捐赠资金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384.67万元,较2018年减少53.54万元,下降12.22%,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使用。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0.38 万元,占51.58%;项目支出328.89万元,占48.4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7.95万元,决算数为32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4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18万元,决算数为268.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经费及应急救护师资培训费。
(二)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基建拨款。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77万元,决算数为9.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章金媛爱心奉献团20周年活动经费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8.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40.66万元,较2018年增加12.86万元,增长10.0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名工作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96万元,较2018年减少10.73万元,下降了62.9%,主要原因是:节约机关运行成本。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3万元,较2018年增加0.08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18年退休人员的预算。
(四)资本性支出1.09万元,较2018年增加0.77万元,增长240.63%,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26万元,完成预算的26%,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3万元,增长13.0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因公出国(出境)活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万元,决算数为0.2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次,共接待24人次,完成预算的26%,决算数较2018年增长0.03万元,增长13.04%。主要原因是:比上年度接待人数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按要求完成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已按要求完成公务用车改革。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万元,上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17.01万元,减少了9.95万元,下降了58.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人员开支及日常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3.61%。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会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数量3个,项目总金额11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红十字事业经费”、“南昌市红十字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经费”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组织对南昌市红十字会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1.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整体绩效评价结果91.5分。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会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红十字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红十字事业经费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红十字事业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4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9万元,执行数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
1)广泛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救护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事业、进农村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逃生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全年完成救护员培训1.68万人,普及培训13.26万人次;
2)完善应急救援队能力建设,组织雄鹰、蓝天等应急救援队4次参与赣州、吉安等地抗洪抢险救援,以及靖安县山洪爆发事故的救援;
3)开展人道服务工作:广泛动员社会爱心,汇聚社会力量,累计募集和发放救助款物 480万元,受益人数1万人次以上;
4)开展关爱生命工作:广泛开展“三献”宣传活动,全年采集造血干细胞血样 190 份,成功捐献5例;遗体器官捐献报名登记73人,成功捐献32例;
5)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全年达52次;经常性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新增注册志愿者400余人;
6)开展人道思想传播工作:积极开展人道思想传播工作,营造社会支持参与红十字工作的良好氛围,在中央、省、市等各级媒体上刊登报道53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离退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三公经费”:反映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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