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服务事项办理丨天使阳光基金申请指南
“天使阳光基金”是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为救助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而设立的专项公益基金。
(一)申请条件
1.0-14周岁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的中国籍儿童;
2.已完成手术 ,不予申请;
3.项目遵循户籍所在地的申请原则。
(二)资助标准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的,资助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的,资助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的,资助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的,资助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的,资助3万元。
6.复杂先心病患儿需多次手术、且已获得过一次基金资助的,在完成第二次或第三次手术并提报相关资助材料后,可予补充资助。每名患儿最高资助金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公益彩票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
2.申请患儿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3.申请患儿的法定监护人双方的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户口簿不能证明父母监护关系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
4.申请患儿心脏超声检查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5.非农业户籍需要提供家庭情况说明,并附申请前12个月父母双方工资流水。
(四)办理流程
1.患儿监护人填写《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大病儿童救助项目”先心病儿童资助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资料;
2.县区(市)级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合格资料上传彩票金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材料报送上级红十字会;
3.省级红十字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后报至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对纸质资料进行存档→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终审,合格资料排队待评审,专家评审合格后下发《资助告知书》;
4.患儿监护人根据资助告知书准备材料(手术有效期3个月、告知书有效期1年)→县区(市)级红十字会对资料进行整理审核,合格资料寄上级红十字会;
5.省红十字会对回执资料进行审核后上传系统,对纸质资料进行存档;
6.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终审,资料合格患儿排队待资助→分批次拨付资助款至省红十字会→受助患儿账户→资助款拨付后回访。
(五)特别说明
1.0至14周岁患先天性心脏病且需要手术治疗的患儿才可以申请“天使阳光”基金;资助标准根据患儿家庭自付情况给予不同资助金额,累计每个患儿家庭不超过3万元。
2.申请上述天使阳光基金救助需先获得救助审核通过。患儿家庭先向患儿户口所在地红十字会按规定提交相应申请资料,并由县区级红十字会逐级上报,获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通过并下发审核通过告知书,患儿即获得了救助同意。获得救助同意后,“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手术,并再按要求提交资料后获得救助资金。
3.每年天使阳光基金的救助资金根据中央专项公益彩票金按比例提取,因此不一定能当年救助完所有求助家庭。救助按照所提交资料审核通过时间先后为序进行,当年救助资金不足的,延期至次年度进行救助,所以,如需救助须及时申请并请按要求一次性规范提交资料。
4.由于需要手术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要获得救助资金,需先获得救助同意,且做了手术后才能得到资助,而获得救助同意需要一定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因此请患儿家庭结合此情况及患儿病情紧急情况确定是否申请救助,切不可因等待审核同意而错失最佳手术时间。
让我们携起手来,心手牵连,给天使以快乐,给孩子以阳光,给那些面临生命威胁的贫困白血病、先心病儿童送去福音,让每一个患病儿童都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
南昌市红十字会咨询电话:0791-8677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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